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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铁一中校园传染病等疫情防控方案


时间:2020-03-17    作者:    阅读:


怀铁一中校园传染病等疫情防控方案
 
遵照省市党委、政府和市教育局工作部署,根据《怀化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本着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原则,科学有序地做好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提高防控和应对传染病疫情的能力,有效防范疫情在学校大规模暴发,保障学生、教职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经校党委会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学校成立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余绍文
副组长:韩建生、宋学军
组员:周克琼、周玉林、夏常胜、唐名辉、龚悟强、陈博、刘华、陈斌、彭曙、彭岗球、蔡青华、袁鸣儒、戴爱伟、彭和平、各班主任
防控信息联络员:刘小铧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邹展似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成员:吴艳、曾旭、曾琳娜、陈慧玲
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按照政府及传染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的部署,在市卫健委的统一安排下,积极配合各级部门组织开展本校传染病防控工作。
二、明确防控职责
1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传染病的防控工作,要充分认清当前防控形势,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确保防控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学校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校长具体抓的防控工作责任制,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
2、建立健全校内有关部门和人员、学校与家长、学校与当地医疗机构及教育行政部门联系机制,明确具体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完善信息收集报送渠道,保证信息畅通。
3.建立各年级各班级传染病防控机制,三个年级分别由年级主任担任联络员,一旦发现病情,应第一时间向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三、防控措施
(一)学校未发现传染病病例
学校未发现传染病病例时,要积极开展以下常规预防措施:
1. 加强门卫处的管理,严格要求落实人员进校的体温检测、外来人员的登记(包括姓名、单位、住处、手机、身份证)。车辆进出管理。原则上无关人员、车辆禁止进入校园。确需进入校园的,必须检测体温,并按以上要求登记。
2.组织校医或负责学校卫生工作的人员参加上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或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组织的传染病防控知识及技术的培训。
3.开学前,由政教处牵头,对全体师生再进行一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情况的彻底排查,凡是处于隔离期的师生,必须要等隔离期满且身体正常后才能返校。
4.加强疫情应对物资准备。学校应在厕所(洗手间)、教室和图书馆等公共场所配备充分的洗手设施,并定期进行消毒。
5.通过知识竞赛、专家讲座、宣传栏、国旗下讲话、开学典礼、主题班会、开学第一课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传染病健康知识宣传教育,尤其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宣传教育,普及传染病预防知识。让每一个学生和教职员工都知晓传染病预防知识。倡导师生保持健康行为,提高广大学生、教职员工对流感防治的正确认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6.加强教室、图书馆(阅览室)、办公室、食堂等学生和教职员工学习、工作、生活场所的卫生与通风,特别是教室更要保持空气流通。
7.做好学校的环境清洁工作,尤其是食堂、厕所(洗手间)、教室和办公室等公共场所定期消毒。
8.坚持晨、午检和零上报制度。各班主任要和学生干部等多渠道及时了解学生的健康状况,并及时上报给校医处。一旦发现有一般染病感染症状者,要求其暂停上学,并及时就医。
9.做好学生日常缺勤登记,及时跟踪了解缺勤原因。一旦发现因急性感染所致缺勤异常增多的现象,各年级联络员应及时向学校防控领导小组汇报,学校应立即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市教育局报告。
10.立足学校实际,由政教处统筹安排,刘蓉老师制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方案,年级组、班主任全力配合实施。
11.坚持落实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教育局要求的“日报告、零报告”要求,直至疫情解除。
12.按照“非必须,不举办”的原则,严格实行申报许可制度,减少或取消大型聚集活动。如必须举行,尽量在室外举行;如在室内举行,必须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采取有关防控措施,如保持良好通风,避免使用中央空调,同时尽可能缩短人群聚集的时间。学生团体应尽量避免参加校外的活动。
(二)学校发现“新肺”传染病病例
学校发现传染病散发病例后,应在强化各项常规预防措施的同时,采取以病例管理为主的防控措施,严防疫情传播。
学校应采取以下防控措施:
1.若在校发现“新肺”病例,第一时间上报卫生疾控部门和教育局,由校医将患者带到致知楼106室隔离,其余人员更换教室等候疾控部门处理,同时学校应对与患者有过接触人员进行登记以备隔离观察。
2.若是疑似“新肺”病例,要求学生居家观察,班主任应加强患者的联系,及时了解其每日健康状况。告知患者严禁与其他人员的接触,并配合卫生部门做好患者的相关治疗工作。患者一旦病情加重或确诊,应及时住院治疗。
3.居家休息治疗患者症状消失后48小时,排除“新肺”病后,且晨、午检无异常即可正常上课。住院的患者应持有医疗卫生机构(医务处)出具的出院证方可进校上课。
4.凡是确诊或疑似病例,原则上该班与之接触的老师、同学停课在家隔离至少14天,若疑似病例确诊非“新肺”,该班的老师、同学可以回校上班上课。
5.若出现确诊“新肺”疫情,其余班级和全校是否停课情况,以卫生疾控部门出具的意见为准。
(三)停课情况应对
(1)班级停课。
①如班级当天新发现非“新肺”传染病如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达5例及以上,或发现当天内仍有急性感染症状的学生累计达30%及以上,该班可实施停课,并立即报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市教育局。
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学校报告后经调查核实并采集患者标本进行检测。确认为传染病疫情的,应通知学校继续实施停课,停课期限一般为7天。排除传染病疫情的,学校可根据卫生部门建议予以复课。
 ③班级停课由学校和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共同决定实施,同时报上级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2)学校停课。
如学校因传染病如急性呼吸道感染休息治疗的学生过多而影响学校正常教学活动或发生“新肺”疫情时,学校应报上级相关部门,由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组对疫情风险进行评估,并根据风险评估结果,会商教育行政部门,共同报请当地政府、传染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或防控指挥部同意后实施全校停课措施。
(3)停课期间管理。
①停课前,除应告知学生、家长及教职员工传染病相关知识外,应让学生、家长及教职员工与学校保持联系,报告其是否出现传染病症状。学校应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市教育局每日报告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状况。
②学校停课放假后,学校应在政府的领导下,加强放假学生的校外管理,学生应减少外出,并避免校外的聚集和其他集体活动。
③停课期间,出现轻症的传染病感染症状,无需采集标本进行检测,可对其采取上述散发病例的管理措施;出现重症的传染病感染症状者,或高危人群出现传染病感染症状,应及时就医治疗。学校一旦发现学生出现传染病特别是急性感染症状,应及时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四、严格实行防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各年级主任、各处室主任及班主任为本部门第一责任人。开学后,各处室班主任要组织学习本方案,要迅速行动起来,制定本部门切实可行的防控预案,全面落实防控措施,确保责任到位、人员到位,杜绝出现工作“死角”和拖拉扯皮现象,学校将联合有关部门开展检查,对因领导不力、措施不当造成疫情蔓延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怀铁一中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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