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生因病缺勤登记和追踪制度
时间:2020-03-29 作者: 阅读:
师生因病缺勤登记和追踪制度
为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有效防止传染病疫情在学校发生,早期发现传染病病人和疑似病人,做到早隔离,早治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制定本校学生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
一、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课者,应向班主任出示请假条或正规医院出具的证明。如因突然发病,无法由医院开具证明者,也务必及时向班主任口头请假,事后补交假条或医院证明。
二、班主任在得知学生因病或因事不能正常上课的情况后,应立即查清学生的请假事由或病情,并进行追踪,作好学生病情状况的记录,同时上报学校医务室备案。
三、任课教师发现堂课有学生缺课时,必须及时了解学生缺课原因并将了解的情况告知班主任,班主任及时上报学校。如发现上课学生身体有异常情况,应该及时报告学校医务室。学校医务室负责人要及时登记备案并安排专人负责跟踪调查,随时掌握学生病情。
四、教师因病不能到校要向学校请假。学校医务室要登记备案,并安排专人跟踪调查了解教师病情。教师病愈到校后及时销假,备案。
五、生病学生病愈后,出具三甲医院康复证明并到班主任处销假,班主任上报到医务室备案。
六、班主任填写《学生因病缺课情况登记表》,学校填写《师生因病缺课情况登记表》备案归档。